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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‘夫妻交友’概念的确定”点评(三)

发布日期 : 2010-06-19     人气 : 16436

第十一句:夫妻交友不存在性别歧视及“性交易”。
点评:特征一的标题。
 

第十二句:从“换妻” “换夫”来看,这两个概念不是将妻子物化,就是将丈夫物化,没有体现男女平等的人的基本权利。
点评:(1)同“拟人化”一样,将人“物化”也是语言学的一种修辞方法。物化前的概念和物化后的概念在词性上是对等的。如“女人是花瓶”,“女人”和“花瓶”都是名词。作为动宾词组的“换妻”、“换夫”,怎么算是物化呢?语法不通嘛!(2)“换”是动词,作“交换”、“互换”、“替换”、“转换”解。你的概念中不也用了这个“换”字吗?如第七句中的“性对象暂时或者间断性转换”。你用“换”就不是“物化”,别人用就是“物化”,逻辑上不通嘛!(3)如果物化“没有体现男女平等的人的基本权利”,那么,称呼所爱的人为“心肝”、“蜜糖”、“甜心”之类的都是违反人权了。你不就把你的心爱老公物化成“宝贝猪”吗?物化得很有创意嘛!

 

第十三句:其中“换妻”概念最为广泛,妇女的从属地位一览无余,因而遭到广大女性公民以及女权主义者的集体义愤,这也给这个活动蒙上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一层黑纱。
点评:“换妻”的称呼被女权主义者病诟的理由并非“物化”,而是她们不愿在男人的主导下玩这个游戏。她们不愿意被男人“换”,而要“换”男人,这才有了“换妻”到“换夫”的演变。最后打成平手,用“换偶”平息争论。
 

第十四句:当人们意识到这个概念的偏颇性时,又提出了“换夫”一说,貌似寻求男女女平等,实则又陷于物化男性的怪圈之中。
点评:同第十三句点评。
 

第十五句:在这个时候,有些开明人士提出“换偶”一词,这样一来,男女的地位好像平等了,是基于一种平等的基础上的互换。
点评:同第十三句点评。
 

第十六句:从这一点来说,“夫妻交换”和“换偶”二者区别不大,都在概念上规避了性别歧视说。
点评:同意这句。
 

第十七句:但,“换偶”和“夫妻交换”的着重点在“换”字上,一种交易性质的定义。人人都会想到在等价基础上的物物交换,所以,性对象也必然物化,要不然社会中怎么会有这样的声音——“你睡我老婆(老公),我也睡你老婆(老公),公平着呢”?这种平衡感的得来,又给夫妻交友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黑纱。
点评:(1)“换”一定是“交易”?“交易”一定有等价关系?“夫妻交友”如果不“换”,如何完成第二层次的交流?不用“换”字,就不是“交易”?人们说“请一尊佛像”,就可以不用给钱?(2)换偶这不就是冲着这“你睡我也睡,我睡你也睡”的公平心理才理直气壮地说“换偶比婚外情高尚”吗?(3)如果一个人睡,一个人不睡,又怎能符合你所下的“夫妻交友”定义:“夫妻交友,是指两对夫妻之间……”?

 

第十八句:那么夫妻交友从概念上就明晰了这种误区。她首先是感情的互通,很恩爱的夫妻和另一对同样恩爱的夫妻,四个家庭成员在平等的基础上交流生活观念,在友谊的氛围里加深了解,即使到了性对象互换的层次,也是一种顺其自然,是一种心理积淀导致的生理迸发,是有益于交友活动的。在这里,看不到性别歧视,看不到交易的痕迹,有的只是在友情的融合下的生理需求的自然抒发。
点评:误区越来越糊涂。(1)大家在做同样的事情,为什么“换偶”就看到了“性别歧视”,看到了“交易的痕迹”,而“夫妻交友”就“看不到性别歧视,看不到交易的痕迹”?第十六句不是已经承认“换偶”在“ 概念上规避了性别歧视”吗?(2)为什么“心理积淀导致的生理迸发”一定要通过性交换来满足?难道婚姻内的夫妻就解决不了这种“生理迸发”?(3)如何来证明这种婚外的性交换“有益于交友”?有什么心理学上的理论根据和临床实验结果?那些无益却有害的例子如,马教授的第一个交友女伴“火凤凰”交友后和老公离婚的,以及后一个女伴和他交友后失踪自杀的,你的理论如何解释?

考拉考拉00 [2010-06-03 10:41:31 AM] 剥斥得好啊,一丝不挂示众
秀枝独一 [2010-06-03 14:50:25 02:50:25 PM]本不想老声常谈的,但有些反她的网友都觉得那是个理论,只好再剥一次了。
考拉考拉00 [2010-06-03 10:46:45 AM] 如果一个人睡,一个人不睡,又怎能符合你所下的“夫妻交友”定义:“夫妻交友,是指两对夫妻之间……”? 独秀常常做这样的事:言行不一,前后矛盾。这不,去北京偷换了几个男人,怎么不见他老公跟去?也没见男人带着老婆出来交换。说到底,借夫妻交友给自己婚外情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遮羞的黑纱
秀枝独一 [2010-06-03 14:57:27 02:57:27 PM]我还是认为她写的那些艳遇都是在忽悠大家的。没了这个招牌怎么再混下去呀?
考拉考拉00 [2010-06-03 10:59:35 AM] 她首先是感情的互通,很恩爱的夫妻和另一对同样恩爱的夫妻,四个家庭成员在平等的基础上交流生活观念。。。。独秀总要给交换的夫妻(就算夫妻)冠上许多冠冕的词语,超分量的修饰,还如:中产阶级。。。仿佛这样交换就是伟大而高尚的事。仿佛只有他们的婚姻质量事高的,而婚姻内的夫妻就解决不了这种“生理迸发”。
秀枝独一 [2010-06-03 15:03:24 03:03:24 PM]就是这种小儿科的理论还能引得那么多人跟拍,可想而知喜欢这一口的人都是些什么样的文化层次。不是有点钱就能称中产阶级的。
andway2010 [2010-06-03 11:03:40 AM] 我还真的怀疑,她除了勾男人,上床之类,她还真的没有什么好写的啦。
秀枝独一 [2010-06-03 15:10:34 03:10:34 PM]有的,像是爸爸来了,婆婆走了,女儿弹琴,公公浇花什么的。反正要保持博客VIP的头衔,不写是不行的,写了才会有点击率。压力不小呐。
海右居士 [2010-06-03 11:18:57 AM] 那就是个垃圾
秀枝独一 [2010-06-03 15:15:19 03:15:19 PM]垃圾也是人类社会的共生体。
lily2008wx [2010-06-03 02:42:43 PM] 她很懂得规避,所以法律几次都奈何不了她。这次马教授被判有罪后,她的最新规避是:夫妻交友但不同时上床,而是“两两分别”---其实就是变相劈腿,而不是她在一虎一席谈中所说:“我们很忠诚,双方是看得见的”。法学专家们说:她本人是学司法的,夫妻交友虽然和多人乱性不同,但肯定有聚众淫乱罪,她明知故犯,但她也许有聪明人指点。
秀枝独一 [2010-06-03 15:20:42 03:20:42 PM]这回中文打得挺好的,冒号、引号、破折号,手法不错耶。掌声鼓励。
秀一秀啊 [2010-06-03 03:17:51 PM] 真好看见lily2008wx女士,有些问题想跟你沟通一下。在幸福村,看了你的好多日志,你对一枝独秀以及她的丈夫、女儿、婆婆多次称颂,她每一次的文章都得到你的点评,姑姑按时夫妻交友还是婚外情,且赞美连连,你们就是流淌着一样的血液,有着一样惊人相似的见解,怎么在这里你又反驳反对嘲讽呢?
秀枝独一 [2010-06-03 15:30:37 03:30:37 PM]我倒是赞成Lily2008wx在家庭琐事方面与一枝独秀保持一致,在夫妻交友方面保持相对独立。幸福村也不全是淫乱之人。
秀一秀啊 [2010-06-03 03:20:34 PM] 这次不是见了好几个男人么?且一个连着一个的接,一枝独秀怎么不详细写写那些床弟之事了?那是她最擅长和得意的
秀枝独一 [2010-06-03 15:43:34 03:43:34 PM]她现在的手法是不管有人没人,也要让读者以为有人;不管有没有床第之事,也要让读者以为有事。小心中计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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